聚焦3.15丨“高管微课堂”风险提示:差别对待要杜绝,充分尊重不可少
发布时间:2024-03-15

       大家好,我是小康人寿审计责任人陈涛,很高兴通过“高管微课堂”与大家分享涉及受尊重权的话题。

       “尊重”是人与人相互交往的基本原则,也是所有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尊重别人,才能让人尊敬。社会上时常出现一些“以貌取人”、“随意搜身”、“随意诋毁”的不良现象,这些行为不仅背离了中华文明传统美德,还侵害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如果是企业行为,不仅损失了企业形象,更是侵害了消费者受尊重权。

       对于保险行业而言,保障消费者受尊重权,即应当尊重保险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保险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尊重消费者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要用实际行动落到实处。金融机构应当提供合理的便利措施以确保所有消费者(包括残障人士)能够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这是对消费者人格尊严和权利的尊重。小康人寿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以下几点,保护自己的受尊重权:

       首先,消费者充分了解自身所享受的权益,提升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认识,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如遇到性别、年龄、民族风俗等各方面特殊困难,可向金融机构反馈并寻求帮助。

       其次,在发现受尊重权遭到侵害时,依法理性维权,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服务热线和渠道反映相关诉求。发现违法行为的,拿起法律武器,合理合法的保护和争取自己的权益。

       对于小康人寿来讲,公司不断探索并完善适老化服务模式,针对老年群体推出了一系列便利措施,力求使所有消费者不论年龄、性别、健康状况都能平等地享受到贴心、专业的保障服务,从而充分彰显了其尊重并呵护消费者受尊重权的企业形象和社会担当。

       未来,小康人寿将继续坚守初心,紧跟时代步伐,通过持续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用实际行动为消费者的受尊重权保驾护航,共创和谐、公正、尊重的消费环境,共绘美好生活的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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